文,王彦辉
所谓底层逻辑,是指事物最基础、最根本的因素,也是最关键的因素,是牵一发动全身,影响其他因素的基础因素。
心理疏导又叫心理咨询,是帮助人们解决心理问题的专业技术工作。心理问题的解决一直存在“对症治疗”和“对因治疗”的争议,这是心理疏导的底层逻辑,事关心理疏导的大思路、大方向,决定心理疏导的正确性和有效性。
在“对症治疗”和“对因治疗”的争议上,笔者是坚定的“对因治疗”支持者。下面我们通过问题表现、决定因素两个维度来做一说明。
【什么是“对症治疗”】
所谓心理问题是指人们遇到的所有心理烦恼、困惑和痛苦。主要表现有五个方面,一是情绪不良,二是行为不当,三是生理不适,四是认知不调,五是性格不良,六是意识不清,简称“六不表现”。
这些不良表现,在传统上被称为“症状”,针对这些“症状”进行解决的办法,称为“对症治疗”。
这种称谓也是沿用医学的称法,但在本人创立的生本能心理学中,不再称为“症状”,而是称为“心理问题的不良表现”,简称“表现”。
【什么是“对因治疗”】
生本能心理学经过多年观察研究发现两个规律,一是心理问题的产生多与生活负性事件有关;二是心理问题的解决的关键是调整认知。
首先是心理问题的产生大都是个体在经历生活负性事件中,遇到较大的生活困难,自己无法面对和解决,从而产生“六不表现”。这就是心理问题的“因”,也是心理问题的根,针对这个“因”来解决的措施就叫“对因治疗”。
第二是生本能心理学总结大量实践发现,在生活负性事件和困难背后,是大量错误认知、观念的影响。因此,采取调整认知,可以有效干预认知,帮助解决困难,并高效解决心理问题。从效果上印证了“对因治疗”的正确性。有些操作失败,大都与错误分析和配合不够有关,不是“对因”调整认知的错误。
【“对因治疗”符合客观实际】
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因,与“六不表现”或所谓的“症状”形成表里关系,哪个是更底层、更关键、更决定性的解决因素,一看便知,应该是针对因,因得到解决,表现自然解除。这就是解决心理问题的底层逻辑。因不解决,单纯针对症状,是治标不治本。
但必须澄清一个更大的误解,这里说的“对因”的“因”,是指生活负性事件和困难,以及背后的性格、认知问题,而不是有些人认为的生理原因,这是一个长期而广泛的误解,有必要特殊声明。
也就是说,心理问题的“六不表现”,不是生理因素决定的,而是心理认知因素决定的。如果确定是生理原因,则不再属于心理疏导的范畴,而是生理问题,归属医院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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